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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2020-02-25 17:30  

一、专业代码:050103                  专业名称:汉语国际教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定坚决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新疆总目标意识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掌握扎实的汉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具备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实践能力,拥有良好的中华文化素养与跨文化交际能力。毕业后能在国内外相关学校从事国语教学、双语教学,或在行政机关、涉外机构、文化传播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语言文化传播与交流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富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和合作精神;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了解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及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健康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主动获取、更新专业知识的基本素质。

2、能力要求:具备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宽广的文化视野;具有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并辅助教学的能力。

3、知识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掌握系统的汉语言基本知识和语言学基础理论;掌握中外文学和文化的基本知识;掌握第二语言教学基本原理;熟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其传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五、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语音、现代汉字学、现代汉语词汇、现代汉语语法、现代汉语修辞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跨文化交际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实用英语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对外汉语教学实习、专业见习、中华才艺训练、对外汉语教学设计、国际汉语教学案例分析、汉语语言现象及对外汉语教学热点问题研讨、创新创业实践等。

七、修业年限:

四年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分为159,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41,选修课学分为18;课内教学学分为116,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46;选修课学分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为8,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为10。(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由专业选修课和集群选修课程组成,其中专业选修课9门,学生任选6门,修6学分;集群共享选修课4门,除本学院之外开设的可任选2门,修4学分,共计10学分)

九、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汉语国际教育(4年制本科/非师范类)专业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

分配比例表(汉语言班)

课程类别

总学分

总学时

所占比例

%

理论

实践

总学时

通识教育课程

37

546

68

614

23.26

专业

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29

622

136

758

18.24

专业核心课程

22

402

84

486

13.84

专业集中实践课程

9

54

72

126

5.66

专业方向课程

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14

138

232

370

8.81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10

198

42

240

6.29

专业方向集中实践课程

2

0

0

0

1.26

实践教学课程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8

20

0

20

5.03

实践教学活动

28

0

0

0

17.61

合计

159

1980

634

2614

100

十、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喀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喀什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规定者准予毕业或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二、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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